高压线!2018年PPP项目应注意事项
来源: 编辑: 更新于:2018-1-4 阅读:
高压线!2018年PPP项目应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PPP中心显示,截至2017年9月末,全国已有入库PPP项目合计14,220个,累计投资额17.8万亿元,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和19个行业领域。
随着四年的高速前进,2018年PPP模式将进入规范稳定发展的阶段。2017年PPP规范性文件不断出台,在业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小编整理了2017年对PPP模式发展最具影响的部分政策红线,为2018年将参与到PPP项目中的各位提供参考。
红线一:财预〔2017〕50号,“六不得一严禁”
2017年4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50号文)。
50号文指出将全面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切实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进一步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这六项工作。
其中,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应当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允许地方政府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方式设立各类投资基金;
地方政府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
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
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
不得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变相举债。
红线二:财预〔2017〕87号,“四严禁三不得”
2017年6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以下简称87号文)。
87号文中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方向、实施范围、预算管理、信息公开等事项,严禁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
87号文中表明,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应当严格限制在属于政府职责范围、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重点是有预算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严禁将铁路、公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严禁将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严禁将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行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严禁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违法违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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