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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线!2018年PPP项目应注意事项

来源: 编辑: 更新于:2018-1-4 阅读:

信息公开是PPP规范发展的关键,财政部希望通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来加大社会监督。

除了对现有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外,财政部也对新入库项目严格把关,优先支持存量项目,审慎开展政府付费类项目,确保入库项目质量。

比如,对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的项目不得入库。这主要指的是通过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获得回报,但未建立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的项目等。

红线四: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这八条要求央企碰不得

2017年11月2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192号文)。

PPP大力推广以来,央企是PPP市场最主要的玩家。根据财政部PPP中心第三季季报显示,由国有控股、国有独资参与的PPP项目比例达58%。

192号文从强化集团管控、严格准入条件、严格规模控制、优化合作安排、规范会计核算、严肃责任追究六方面来防范央企参与PPP的经营风险。

其中,明确集团对PPP业务管控的主体责任和各级子企业的具体管理责任,由集团总部(含整体上市的上市公司总部)负责统一审批PPP业务。

1、严禁开展不具备经济性的项目,杜绝盲目决策,遏制短期行为;

2、不得参与付费来源缺乏保障的项目;

3、严格规模控制,防止推高债务风险;

4、资产负债率高于85%或近2年连续亏损的集团子企业不得单独投资PPP项目;

5、不得参与仅为项目提供融资、不参与建设或运营的项目;

6、不得通过引入“名股实债”类股权资金或购买劣后级份额等方式承担本应由其他方承担的风险;

7、不得为其他方股权出资提供担保、承诺收益等;

8、风险化解前,该停坚决停止,未开工项目不得开工。

11月28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鼓励民资规范有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PPP模式更好发展,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加快补短板建设。

这么多的政策的发布是为了更好的规范PPP市场,引导PPP模式健康发展,PPP发展的这几年民资在其中一直充当着配角,经过这波政策规范、央企“让出”空间、政府给出“便利”,相信民间投资会在2018年释放出更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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