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何PPP项目绩效考核的三种类型分析——以水环境综合治理为例
来源: 编辑: 更新于:2018-1-4 阅读:
在没有强制性绩效约束内容(如断面考核、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等)的情况下,综合考评看似综合、系统,实则操作起来主观性强,难以实施。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综合考评下的绩效标准较为笼统、模糊,因此在选择社会资本方的条件设置上很难体现专业运营的要求,最终参与的社会资本类型众多,有较强资金实力、施工能力但未必有很强运营能力的建筑型企业中标概率可能会更高。从多个类似项目的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可以看出,此类综合考评不少是建立在类似操作说明书的“绩效评分表”基础上。操作说明书式的考核,并不利于社会资本提升效率,能否达到最终绩效也存疑。不仅水环境治理领域,E20此前接触部分市政环卫PPP绩效考核就有“人员不得少于××名”、“道路洒水不得低于××次/日”、“每日清运次数不得少于××次”类似的规定,否则影响考评得分及最终付费,并没有考虑机械化程度提高、雨天无需洒水等实际情况。
三、绩效设置应兼顾合规与落地
每个项目建设内容不同,其绩效考核标准、方式均应做到量身定制、合理可行。绩效考核不能仅仅是笼统的管理办法,还应制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每个考核项设置详细的评价指标和考核得分标准,有规范有标准的要明确、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
相关付费与绩效考核结果具体挂钩多少比例,一方面需要符合PPP有关规范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需要考虑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对项目可融资性的影响。
从后往前,则是应该在项目本身前期准备工作方面,合理确定项目所包括的建设内容,在各子项目相互关联的基础上进行打包设计,确保项目规模适当、边界清晰、绩效明确,为项目顺利实施落地、易于绩效评估、达成最终效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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